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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8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科技大學理學碩士(資訊科技)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述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計算機與資訊系統

(二)通訊工程

(三)太空資訊技術

三、課程正常期限為兩年。

四、課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課。

五、課程的學術範圍:資訊科技。

六、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七、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上述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八、如學生按上述課程的規章規定及格完成載於本批示附件的表一及表二的科目,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九、新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3/2014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54/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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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理學碩士(資訊科技)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資訊科技研究方法 必修 45 3
文獻閱讀與選題報告 " 45 3
算法分析與設計 " 45 3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計算機與資訊系統      
計算機體系結構 必修 45 3
軟件工程 " 45 3
數據庫系統 " 45 3
電信網絡 " 45 3
密碼學與信息安全 " 45 3
資訊科技高級專題 選修 45 3
數字圖像處理 " 45 3
分佈式系統 " 45 3
網絡編程 " 45 3
無線與移動網絡 " 45 3
數據倉庫與數據挖掘 " 45 3
計算機圖形學及可視化技術 " 45 3
資訊系統的安全管理 " 45 3
資訊服務管理 " 45 3
       
通訊工程      
數字信號處理 必修 45 3
數字通訊系統 " 45 3
移動通訊 " 45 3
電信網絡 " 45 3
無線與移動網絡 " 45 3
資訊科技高級專題 選修 45 3
數字圖像處理 " 45 3
分佈式系統 " 45 3
網絡編程 " 45 3
密碼學與信息安全 " 45 3
多媒體信號與系統 " 45 3
信息論 " 45 3
電信系統管理 " 45 3
隨機過程 " 45 3
       
太空資訊技術      
數字信號處理 必修 45 3
數字通訊系統 " 45 3
數據庫系統 " 45 3
行星科學 " 45 3
遙感技術導論 " 45 3
資訊科技高級專題 選修 45 3
數字圖像處理 " 45 3
太空等離子體物理 " 45 3
數據倉庫與數據挖掘 " 45 3
計算機圖形學及可視化技術 " 45 3
太空科學數值模擬 " 45 3
天體力學 " 45 3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註: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3學分(修讀表一所載三門必修科目,取得9學分,以及修讀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五門必修科目和三門選修科目,取得24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