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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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7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適用《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所使用的專用表格及收費表。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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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6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日獲准豁免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