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葡文版本

第8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疇:管理學

二、 課程期限:四年

三、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 授課形式:面授

五、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66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所載的選修科目,取得34學分。

(三)修讀附件二表三所載的科目,取得43學分,其中:

——修讀必修科目,取得33學分;
——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4學分;
——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至4學分;
——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至4學分。

———

附件二

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旅遊及酒店業概論 必修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管理概論 " 45 3
會計導論 " 45 3
酒店市場推廣及銷售 " 45 3
餐飲運作 " 45 3
博彩管理 " 45 3
商務統計 " 45 3
酒店財務學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酒店督導實務 " 45 3
酒店客房管理與實務 " 45 3
酒店資訊系統 " 45 3
旅遊研究方法 " 45 3
客戶關係管理 " 45 3
危機管理及酒店法例 " 45 3
領導及組織行為學 " 45 3
餐飲服務實習 " 90 3
酒店客房管理實習 " 90 3
酒店管理高級實習及報告 " 270 9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國際禮儀 選修 15 1
飲料管理入門 " 15 1
採購管理入門 " 15 1
菜單設計 " 15 1
商務溝通 " 15 1
談判技巧 " 15 1
酒店大師講座 " 15 1
酒店會議經營 " 45 3
餐飲成本控制 " 45 3
宴會設計與管理 " 45 3
俱樂部管理 " 45 3
消費者行為學 " 45 3
物業管理 " 45 3
多元文化溝通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研究 " 45 3
培訓規劃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大學英語I 必修 90 6
大學英語II " 60 4
大學英語III " 60 4
大學英語IV " 90 6
大學語文 " 45 3
高等數學 " 45 3
中國文化通論 " 45 3
西方文化通論 " 30 2
體育I " 15 1
體育II " 15 1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材料科學與能源科學 " 30 2
資訊科學技術概論 " 30 2
中醫養生基礎知識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一)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二)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三) " 30 2
       
社會科學      
法學概論 選修 30 2
經濟學基礎 " 30 2
政治學概論 "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教育學概論 " 30 2
行政學概論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一)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二)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      
哲學導論 選修 30 2
美學概論 " 30 2
中國戲劇欣賞 " 15 1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15 1
唐詩欣賞 " 15 1
宋詞欣賞 " 15 1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15 1
中國民族音樂欣賞 " 15 1
中國美術作品欣賞 " 15 1
西方美術欣賞 " 15 1
西方音樂欣賞 " 15 1
文化藝術素養 " 15 1
中國書法藝術 " 15 1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 " 15 1
國寶鑑賞 " 15 1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一)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二)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一)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二)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三) " 15 1

葡文版本

第8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經第29/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理工學院所有高等專科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證書式樣。該式樣附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份。證書為A4格式,由印務局專責印製。

二、上述證書底色為米色,文字為黑色,雙框全為綠色及印有澳門理工學院的標誌。

三、上述證書由澳門理工學院院長簽署,並蓋有該院現行使用的鋼印加以確認。

四、廢止第45/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葡文版本

第8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和第五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把附於本批示並組成其部份的《使用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路環小型賽車場收費表》加入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件一的表I及表II內。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翌日生效。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使用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路環小型賽車場收費表

表I——租場費用

體育設施 日間
每小時收費
夜間(1)
每小時收費
冷氣費
(每小時收費)
全日收費 暖水泳池
每小時收費
全條跑道
(包括提供10部小型賽車)
$ 3,600 (星期一至五)
$ 6,300 (星期六、日)
----- ----- -----
同時額外租用
每部小型賽車
$ 200 (星期一至五)
$ 300 (星期六、日)
----- ----- -----
同時租用計時系統
(不包括操作人員)
$ 1,500 ----- ----- -----

個人租用小型賽車費用

表II——收費

體育設施 18歲以下或持頤老咭人士(每人) 公眾18歲或以上收費(每人)
        路環小型賽車場
每部小型賽車 $ 180/15分鐘

葡文版本

第8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金融學(理財規劃)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暨南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石牌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暨育服務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濠江中學
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金融學(理財規劃)專業學士學位課程
學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經濟學原理 必修 50 4
大學漢語 " 50 5
商務英語一級 " 50 5
商務英語二級 " 50 5
計算機應用基礎 " 50 5
會計學原理 " 50 4
商務溝通 " 50 3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 50 5
       
第二學年      
商務英語三級 必修 50 5
金融理財原理 " 50 5
金融市場學 " 50 5
稅收基礎 " 50 4
服務營銷 " 50 5
保險學 " 50 5
納稅籌劃 " 50 5
基金管理 " 50 4
       
第三學年      
公司金融 必修 50 5
理財信息化 " 50 4
金融機構經營管理 " 50 4
房地產投資和融資 " 50 3
商務禮儀與商務談判 " 50 3
證券投資與政策分析 " 50 5
理財規劃 " 50 5
       
第四學年      
綫性代數 必修 50 5
宏觀經濟學 " 50 5
管理學原理 " 50 5
微觀經濟學 " 50 5
金融衍生工具 " 50 5
貨幣金融學 " 50 5
金融計量學 " 50 4
EXCEL在金融行業的應用 " 50 5
       
第五學年      
金融熱點與前沿問題 必修 50 4
金融風險管理 " 50 5
國際金融與外匯投資 " 50 4
國際結算 " 50 4
跨文化交際策略與技巧 " 50 3
金融英語 " 50 4
畢業論文 " 180 15

註:

1)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2)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二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葡文版本

第8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開辦的社會工作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二十五號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澳門台山李寶樁街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社會工作專業學士學位課程
學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第一學年    
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 必修 72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108
社會工作倫理道德與價值觀 " 144
大學計算機基礎 " 72
人文社會科學導論 " 72
大學語文 " 108
哲學基礎 " 108
批判性思維 " 72
中國文化概論 " 72
數據庫技術與編程 " 72
大眾傳播通論 " 72
     
第一及第二學年    
英語 必修 576
     
第二學年    
個人與團隊管理 必修 72
普通心理學 " 108
社會學 " 108
政治學基礎 " 108
社會科學方法論 " 72
應用文寫作 " 72
當代青年社會學 " 72
社會心理學 " 108
社會工作導論 " 108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108
社會學理論 " 108
     
第三學年    
社會統計學 必修 144
西方經濟學 " 72
社會福利理論 " 108
變態心理學 " 108
組織行為學 " 72
公共政策與政府治理 " 72
發展心理學 " 108
社會保障概論 " 108
社會政策分析 " 108
個案工作 " 108
社會研究方法 " 108
社會工作理論 " 108
     
第四學年    
社會工作行政 必修 108
家庭社會工作 " 72
社區工作 " 108
小組工作 " 108
院舍社會工作 " 108
矯正社會工作 " 108
學校社會工作 " 108
青少年社會工作 " 108
老年社會工作 " 108
醫療社區工作 " 72
青少年心理諮詢 " 108
社會工作實務技巧 " 108
實習 I " 400
第五學年    
實習 II 必修 400
畢業論文 " 200

註:

1)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2)本課程的總學習時數包括1700學時的面授,以及完成實習、作業、輔導或其他學術活動等各類學習項目所需的時間。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二年八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葡文版本

第8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9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藝術(藝術設計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藝術學——藝術設計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產品設計

(二)景觀設計

(三)室內設計

四、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9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藝術學——藝術設計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疇:人文及藝術

二、 課程期限:四年

三、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 授課形式:面授

五、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6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必修科目,取得46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取得49學分。

(三)修讀附件二表二其餘專業範疇的指定科目或表三的選修科目,取得8學分。

(四)修讀附件二表四所載的科目,取得43學分,其中:

——修讀必修科目,取得33學分;
——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4學分;
——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4學分;
——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學分。

———

附件二

藝術學——藝術設計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藝術學概論 必修 45 3
素描基礎 " 45 3
設計素描 " 45 3
色彩基礎 " 45 3
設計色彩 " 45 3
設計概論 " 30 2
平面構成 " 60 4
色彩構成 " 60 4
立體構成 " 45 3
電腦輔助設計 " 60 4
人機工程學 " 45 3
手繪表現 " 45 3
模型製作 " 45 3
基礎攝影 " 30 2
設計策劃與資訊方法 " 45 3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產品設計      
工業設計概論 必修 30 2
產品表現技法 " 60 4
材料與構造 " 45 3
產品研發設計 " 75 5
產品創意設計 " 60 4
介面設計 " 60 4
產品綜合創作 " 75 5
產品設計史* " 30 2
工業產品電腦輔助設計* " 60 4
展具設計與製作* " 60 4
畢業設計 " 10
實習 " 2
       
景觀設計      
工程製圖 必修 60 4
建築結構與設備 " 30 2
建築設計 " 75 5
種植設計 " 45 3
城市公共空間設計 " 75 5
旅遊區景觀規劃設計 " 90 6
中外建築史* " 45 3
環境藝術電腦輔助設計* " 30 2
公共藝術* " 45 3
庭園設計* " 60 4
畢業設計 " 10
實習 " 2
       
室內設計      
工程製圖 必修 60 4
建築結構與設備 " 30 2
建築設計 " 75 5
商業空間設計 " 75 5
酒店空間設計 " 75 5
中外建築史* " 45 3
環境藝術電腦輔助設計* " 30 2
文化空間設計* " 60 4
會展設計* " 60 4
陳設設計* " 45 3
畢業設計 " 10
實習 " 2

* 可供修讀本課程其他專業範疇的學生選讀的指定科目。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藝術設計專題項目(一) 選修 15 1
藝術設計專題項目(二) " 30 2
藝術設計專題項目(三) " 45 3
藝術設計專題項目(四) " 60 4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大學英語I 必修 90 6
大學英語II " 60 4
大學英語III " 60 4
大學英語IV " 90 6
大學語文 " 45 3
高等數學 " 45 3
中國文化通論 " 45 3
西方文化通論 " 30 2
體育I " 15 1
體育II " 15 1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材料科學與能源科學 " 30 2
資訊科學技術概論 " 30 2
中醫養生基礎知識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一)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二)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三) " 30 2
       
社會科學      
法學概論 選修 30 2
經濟學基礎 " 30 2
政治學概論 "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教育學概論 " 30 2
行政學概論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一)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二)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      
哲學導論 選修 30 2
美學概論 " 30 2
中國戲劇欣賞 " 15 1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15 1
唐詩欣賞 " 15 1
宋詞欣賞 " 15 1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15 1
中國民族音樂欣賞 " 15 1
中國美術作品欣賞 " 15 1
西方美術欣賞 " 15 1
西方音樂欣賞 " 15 1
文化藝術素養 " 15 1
中國書法藝術 " 15 1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 " 15 1
國寶鑑賞 " 15 1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一)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二)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一)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二)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三) " 15 1

註: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葡文版本

第9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上述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會計學

(二)管理學

(三)銀行與財務管理

(四)設施管理

三、核准第一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四、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疇:工商管理

二、 課程期限:四年

三、 授課語言:中文

四、 授課形式:面授及遙距教育

五、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76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84學分;

(二)選讀附件二表二至表五任一專業範疇的科目,取得92學分。

———

附件二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管理學原理 必修 80 8
應用文寫作 " 40 4
會計學原理 " 80 8
基礎英語 " 80 8
宏觀經濟學 " 40 4
微觀經濟學 " 40 4
心理學 " 40 4
社會學 " 40 4
       
第二學年      
數量方法的管理應用 必修 80 8
商業英語 " 80 8
商業法 " 40 4
管理會計學導論 " 40 4
財務管理導論 " 40 4
市場學 " 80 8
財務管理 " 40 4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會計學      
第二學年      
財務會計學導論 必修 40 4
       
第三學年      
商業英語進階 必修 80 8
人力資源管理 " 40 4
組織行為學 " 40 4
管理會計學 " 40 4
公司財務 " 40 4
稅法 " 80 8
財務會計學 " 80 8
設施管理實務導論 " 40 4
       
第四學年      
國際商務 必修 40 4
會計資訊系統 " 40 4
財務會計學進階 " 80 8
公司法 " 80 8
審計學導論 " 40 4
審計學 " 40 4
國際金融英語 " 80 8
企業管治 " 40 4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管理學      
第二學年      
財務會計學導論 必修 40 4
       
第三學年      
商業英語進階 必修 80 8
人力資源管理 " 40 4
組織行為學 " 40 4
設施管理實務導論 " 40 4
管理資訊系統 " 40 4
項目管理規劃 " 40 4
質量管理 " 40 4
       
學生須選讀下列科目以取得12學分:      
銀行業務 選修 80 8
財務規劃與管理 " 40 4
設施管理實務 " 80 8
設施領導與管理 " 40 4
設施技術應用與管理 " 40 4
       
第四學年      
國際商務 必修 40 4
職業英語 " 80 8
財務報告及分析 " 80 8
策略管理 " 40 4
企業管治 " 40 4
       
學生須選讀下列科目以取得16學分:      
審計學導論 選修 40 4
銀行法律與實務 " 40 4
企業融資業務 " 40 4
金融體系風險管理 " 40 4
房地產管理實務 " 40 4
設施財務與商務基礎 " 40 4
人類與環境因素 " 40 4
營運與維護 " 40 4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銀行與財務管理      
第二學年      
財務會計學導論 必修 40 4
       
第三學年      
商業英語進階 必修 80 8
人力資源管理 " 40 4
組織行為學 " 40 4
設施管理實務導論 " 40 4
管理資訊系統 " 40 4
項目管理規劃 " 40 4
質量管理 " 40 4
銀行業務 " 80 8
財務規劃與管理 " 40 4
       
第四學年      
國際商務 必修 40 4
審計學導論 " 40 4
財務報告及分析 " 80 8
策略管理 " 40 4
國際金融英語 " 80 8
銀行法律與實務 " 40 4
企業融資業務 " 40 4
金融體系風險管理 " 40 4
企業管治 " 40 4

表五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設施管理      
第二學年      
設施管理溝通能力 必修 40 4
       
第三學年      
商業英語進階 必修 80 8
人力資源管理 " 40 4
組織行為學 " 40 4
管理資訊系統 " 40 4
項目管理規劃 " 40 4
質量管理 " 40 4
設施管理實務 " 80 8
設施領導與管理 " 40 4
設施技術應用與管理 " 40 4
       
第四學年      
國際商務 必修 40 4
職業英語 " 80 8
財務報告及分析 " 80 8
策略管理 " 40 4
房地產管理實務 " 40 4
設施財務與商務基礎 " 40 4
人類與環境因素 " 40 4
營運與維護 " 40 4
企業管治 " 40 4

註:本課程的總學習時數為1760學時,其中924學時為面授,其餘學習時數為學生進行網上學習(如同步學習輔導、論壇及評估)和完成各類作業或其他學術活動。

葡文版本

第9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翻譯(中英翻譯)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暨南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石牌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暨育服務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濠江中學
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翻譯(中英翻譯)專業學士學位課程
學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語音 必修 50 5
大學語文 " 50 5
綜合英語 (一) " 50 5
綜合英語 (二) " 50 5
英語聽說 (一) " 50 5
英語聽說 (二) " 50 5
計算機基礎 " 50 5
英語泛讀 (一) " 50 5
       
第二學年      
綜合英語 (三) 必修 50 5
綜合英語 (四) " 50 5
英語聽說 (三) " 50 5
英語聽說 (四) " 50 5
英語泛讀 (二) " 50 5
中西文化比較 " 50 5
筆譯 (一) " 50 5
筆譯 (二) " 50 5
       
第三學年      
筆譯 (三) 必修 50 5
翻譯理論 " 50 5
口譯 (一) " 50 5
口譯 (二) " 50 5
英美概況 " 50 5
文學翻譯 " 50 5
商務英語寫作 " 50 5
法語 (一) " 50 5
       
第四學年      
法語 (二) 必修 50 5
法語 (三) " 50 5
高級英語視聽說 (一) " 50 5
高級英語視聽說 (二) " 50 5
高級英語 " 50 5
商務翻譯 " 50 5
語言學概論 " 50 5
文體與翻譯 " 50 5
       
第五學年      
法律翻譯 必修 50 5
旅遊翻譯 " 50 5
同聲傳譯入門 " 50 5
科技翻譯 " 50 5
學術論文寫作 " 50 5
畢業論文 " 180 10

註:

1)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2)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二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葡文版本

第9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中藥學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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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藥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疇:藥學

二、 課程期限:四年

三、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 授課形式:面授

五、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5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必修科目,取得99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的選修科目,取得8學分。

(三)修讀附件二表三所載的科目,取得43學分,其中:

——修讀必修科目,取得33學分;
——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4學分;
——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至4學分;
——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至4學分。

———

附件二

中藥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中醫學基礎 必修 45 3
基礎化學 " 30 2
基礎化學實驗 " 30 1
藥學基礎化學 " 45 3
藥學基礎化學實驗 " 45 1.5
藥用植物學 " 45 3
藥用植物學實驗 " 45 1.5
解剖及生理學 " 45 3
解剖及生理學實驗 " 30 1
分析化學 " 45 3
分析化學實驗 " 45 1.5
中藥學 " 60 4
生物化學及分子生物學 " 45 3
生物化學及分子生物學實驗 " 30 1
方劑學 " 30 2
中藥化學 " 60 4
中藥化學實驗 " 45 1.5
免疫學及微生物學 " 45 3
藥理學與毒理學 " 60 4
中藥藥劑學 " 60 4
中藥藥劑學實驗 " 45 1.5
中藥鑒定學 " 60 4
中藥鑒定學實驗 " 45 1.5
中藥炮製學 " 45 3
中藥藥理學 " 45 3
中藥藥理學實驗 " 30 1
中藥分析 " 45 3
中藥分析實驗 " 30 1
生物藥劑學 " 30 2
藥事管理學 " 30 2
專題實習 " 360 12
專題研究 " 450 15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中醫營養食療學 選修 30 2
醫學倫理學 " 30 2
中醫養生康復學 " 45 3
中藥資源學 " 45 3
中藥商品學 " 45 3
中藥新產品研究開發 " 45 3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大學英語I 必修 90 6
大學英語II " 60 4
大學英語III " 60 4
大學英語IV " 90 6
大學語文 " 45 3
高等數學 " 45 3
中國文化通論 " 45 3
西方文化通論 " 30 2
體育I " 15 1
體育II " 15 1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材料科學與能源科學 " 30 2
資訊科學技術概論 " 30 2
中醫養生基礎知識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一)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二)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三) " 30 2
       
社會科學      
法學概論 選修 30 2
經濟學基礎 " 30 2
政治學概論 "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教育學概論 " 30 2
行政學概論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一)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二)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      
哲學導論 選修 30 2
美學概論 " 30 2
中國戲劇欣賞 " 15 1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15 1
唐詩欣賞 " 15 1
宋詞欣賞 " 15 1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15 1
中國民族音樂欣賞 " 15 1
中國美術作品欣賞 " 15 1
西方美術欣賞 " 15 1
西方音樂欣賞 " 15 1
文化藝術素養 " 15 1
中國書法藝術 " 15 1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 " 15 1
國寶鑑賞 " 15 1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一)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二)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一)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二)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三) " 15 1

葡文版本

第9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設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酒店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1學分

———

附件二

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中級I 必修 42 3
英語——中級II " 42 3
日語I/普通話I/葡語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I/普通話II/葡語II(任選一科)* " 42 3
財務會計 " 42 3
管理會計 " 42 3
經濟學 " 42 3
電腦應用——多媒體 " 42 3
電腦應用——電子商務 " 42 3
商業數學 " 42 3
管理學原理 " 42 3
組織行為學 " 42 3
旅遊景點 " 42 3
旅遊服務概論 " 42 3
實踐課I " 140 1.5
實踐課II " 140 1.5
       
第二學年      
英語溝通技巧I 必修 42 3
英語溝通技巧II " 42 3
日語III/普通話III/葡語II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V/普通話IV/葡語IV(任選一科)* " 42 3
餐飲概論 " 42 3
房務管理 " 42 3
葡萄酒研究 " 42 3
實務督導 " 42 3
資訊管理系統 " 42 3
統計學 " 42 3
財務管理 " 42 3
市場學原理 " 42 3
跨文化旅遊研究 " 42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三學年      
日語V/普通話V/葡語V(任選一科)* 必修 42 3
酒店運作 " 42 3
成本控制 " 42 3
旅遊及酒店業法規 " 42 3
人力資源管理 " 42 3
高級市場學 " 42 3
實習 " 6個月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四學年      
市場調查方法 必修 42 3
服務質量管理 " 42 3
策略管理學 " 42 3
旅遊及酒店業專題研究 " 42 3
創業管理 " 42 3
收益管理 " 42 3
消費者行為學 " 42 3
論文/計劃書(任選一科) " 42 6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同一語言科目。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高階英語 選修 42 3
文化遺產淺釋 " 42 3
遊客管理 " 42 3
文化遺產優秀管理模式 " 42 3
俱樂部管理 " 42 3
設備及財產管理 " 42 3
高階葡萄酒研究 " 42 3
博彩科技 " 42 3
預測技巧 " 42 3
娛樂及休閒管理 " 42 3
中國研究 " 42 3
賭場或博彩管理 " 42 3
服務業當代專題研究 " 42 3
中國商業傳意 " 42 3
溝通與協商 " 42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2 3
會展業概論 " 42 3
節慶與盛會 " 42 3
服務運作管理 " 42 3
廣告及宣傳策略 " 42 3
目的地品牌 " 42 3
商業道德 " 42 3
博彩業社會及經濟影響 " 42 3
心理學概論 " 42 3
基礎導賞技巧 " 42 3
旅遊規劃與發展 " 42 3
奇趣旅遊 " 42 3
旅遊景點的開發與管理 " 42 3

葡文版本

第9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設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1學分

———

附件二

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中級I 必修 42 3
英語——中級II " 42 3
日語I/普通話I/葡語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I/普通話II/葡語II(任選一科)* " 42 3
財務會計 " 42 3
管理會計 " 42 3
經濟學 " 42 3
電腦應用——多媒體 " 42 3
電腦應用——電子商務 " 42 3
商業數學 " 42 3
管理學原理 " 42 3
組織行為學 " 42 3
旅遊景點 " 42 3
旅遊服務概論 " 42 3
實踐課I " 140 1.5
實踐課II " 140 1.5
       
第二學年      
英語溝通技巧I 必修 42 3
英語溝通技巧II " 42 3
日語III/普通話III/葡語II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V/普通話IV/葡語IV(任選一科)* " 42 3
資訊管理系統 " 42 3
統計學 " 42 3
財務管理 " 42 3
服務運作管理 " 42 3
國際商業 " 42 3
市場推廣渠道及銷售 " 42 3
市場學原理 " 42 3
零售學原理 " 42 3
跨文化旅遊研究 " 42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三學年      
日語V/普通話V/葡語V(任選一科)* 必修 42 3
旅遊及酒店業法規 " 42 3
人力資源管理 " 42 3
品牌管理 " 42 3
採購管理 " 42 3
零售及市場學商業計劃 " 42 3
實習 " 6個月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四學年      
市場調查方法 必修 42 3
服務質量管理 " 42 3
策略管理學 " 42 3
公共關係 " 42 3
零售及市場學專題研究 " 42 3
消費者行為學 " 42 3
視覺營銷及商店設計 " 42 3
論文/計劃書(任選一科) " 42 6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同一語言科目。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高階英語 選修 42 3
文化遺產淺釋 " 42 3
遊客管理 " 42 3
文化遺產優秀管理模式 " 42 3
俱樂部管理 " 42 3
葡萄酒研究 " 42 3
酒店運作 " 42 3
設備及財產管理 " 42 3
成本控制 " 42 3
高階葡萄酒研究 " 42 3
博彩科技 " 42 3
預測技巧 " 42 3
娛樂及休閒管理 " 42 3
中國研究 " 42 3
賭場或博彩管理 " 42 3
服務業當代專題研究 " 42 3
中國商業傳意 " 42 3
創業管理 " 42 3
溝通與協商 " 42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2 3
會展業概論 " 42 3
節慶與盛會 " 42 3
廣告及宣傳策略 " 42 3
目的地品牌 " 42 3
商業道德 " 42 3
博彩業社會及經濟影響 " 42 3
心理學概論 " 42 3
基礎導賞技巧 " 42 3
旅遊規劃與發展 " 42 3
奇趣旅遊 " 42 3
旅遊景點的開發與管理 " 42 3

葡文版本

第9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設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1學分

———

附件二

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中級I 必修 42 3
英語——中級II " 42 3
日語I/普通話I/葡語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I/普通話II/葡語II(任選一科)* " 42 3
財務會計 " 42 3
管理會計 " 42 3
經濟學 " 42 3
電腦應用——多媒體 " 42 3
電腦應用——電子商務 " 42 3
商業數學 " 42 3
管理學原理 " 42 3
組織行為學 " 42 3
旅遊景點 " 42 3
旅遊服務概論 " 42 3
實踐課I " 140 1.5
實踐課II " 140 1.5
       
第二學年      
英語溝通技巧I 必修 42 3
英語溝通技巧II " 42 3
日語III/普通話III/葡語II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V/普通話IV/葡語IV(任選一科)* " 42 3
資訊管理系統 " 42 3
統計學 " 42 3
市場學原理 " 42 3
餐飲概論 " 42 3
財務管理 " 42 3
實務督導 " 42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2 3
會展業概論 " 42 3
跨文化旅遊研究 " 42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三學年      
日語V/普通話V/葡語V(任選一科)* 必修 42 3
設備及財產管理 " 42 3
旅遊及酒店業法規 " 42 3
人力資源管理 " 42 3
會展管理:籌辦盛事 " 42 3
高級市場學 " 42 3
實習 " 6個月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四學年      
市場調查方法 必修 42 3
服務質量管理 " 42 3
策略管理學 " 42 3
公共關係 " 42 3
會展危機管理 " 42 3
節慶與盛會 " 42 3
消費者行為學 " 42 3
論文/計劃書(任選一科) " 42 6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同一語言科目。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高階英語 選修 42 3
文化遺產淺釋 " 42 3
遊客管理 " 42 3
文化遺產優秀管理模式 " 42 3
俱樂部管理 " 42 3
葡萄酒研究 " 42 3
酒店運作 " 42 3
成本控制 " 42 3
高階葡萄酒研究 " 42 3
博彩科技 " 42 3
預測技巧 " 42 3
娛樂及休閒管理 " 42 3
中國研究 " 42 3
賭場或博彩管理 " 42 3
服務業當代專題研究 " 42 3
中國商業傳意 " 42 3
創業管理 " 42 3
溝通與協商 " 42 3
服務運作管理 " 42 3
廣告及宣傳策略 " 42 3
目的地品牌 " 42 3
商業道德 " 42 3
博彩業社會及經濟影響 " 42 3
心理學概論 " 42 3
基礎導賞技巧 " 42 3
旅遊規劃與發展 " 42 3
奇趣旅遊 " 42 3
旅遊景點的開發與管理 " 42 3

葡文版本

第9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設旅遊企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旅遊企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旅遊企業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1學分

———

附件二

旅遊企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中級I 必修 42 3
英語——中級II " 42 3
日語I/普通話I/葡語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I/普通話II/葡語II(任選一科)* " 42 3
財務會計 " 42 3
管理會計 " 42 3
經濟學 " 42 3
電腦應用——多媒體 " 42 3
電腦應用——電子商務 " 42 3
商業數學 " 42 3
管理學原理 " 42 3
組織行為學 " 42 3
旅遊景點 " 42 3
旅遊服務概論 " 42 3
實踐課I " 140 1.5
實踐課II " 140 1.5
       
第二學年      
英語溝通技巧I 必修 42 3
英語溝通技巧II " 42 3
日語III/普通話III/葡語II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V/普通話IV/葡語IV(任選一科)* " 42 3
文化遺產管理概論 " 42 3
資訊管理系統 " 42 3
統計學 " 42 3
娛樂及休閒管理 " 42 3
財務管理 " 42 3
市場學原理 " 42 3
跨文化旅遊研究 " 42 3
旅行社經營管理 " 42 3
客運管理 " 42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三學年      
旅遊及酒店業法規 必修 42 3
質量調查方法 " 42 3
會展管理 " 42 3
人力資源管理 " 42 3
旅遊服務管理 " 42 3
旅遊景點的開發與管理 " 42 3
實習 " 6個月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四學年      
數量調查方法 必修 42 3
預測技巧 " 42 3
服務質量管理 " 42 3
策略管理學 " 42 3
創業管理 " 42 3
消費者行為學 " 42 3
奇趣旅遊 " 42 3
論文/計劃書(任選一科) " 42 6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高階英語 選修 42 3
日語V/普通話V/葡語V(任選一科)* " 42 3
文化遺產淺釋 " 42 3
遊客管理 " 42 3
文化遺產優秀管理模式 " 42 3
俱樂部管理 " 42 3
葡萄酒研究 " 42 3
酒店運作 " 42 3
設備及財產管理 " 42 3
成本控制 " 42 3
高階葡萄酒研究 " 42 3
博彩科技 " 42 3
中國研究 " 42 3
賭場或博彩管理 " 42 3
服務業當代專題研究 " 42 3
中國商業傳意 " 42 3
溝通與協商 " 42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2 3
會展業概論 " 42 3
節慶與盛會 " 42 3
服務運作管理 " 42 3
廣告及宣傳策略 " 42 3
目的地品牌 " 42 3
商業道德 " 42 3
博彩業社會及經濟影響 " 42 3
心理學概論 " 42 3
基礎導賞技巧 " 42 3
旅遊規劃與發展 " 42 3

*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同一語言科目。

葡文版本

第9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設文化遺產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2/201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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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文化遺產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文化遺產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1學分

———

附件二

文化遺產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中級I 必修 42 3
英語——中級II " 42 3
日語I/普通話I/葡語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I/普通話II/葡語II(任選一科)* " 42 3
財務會計 " 42 3
管理會計 " 42 3
經濟學 " 42 3
電腦應用——多媒體 " 42 3
電腦應用——電子商務 " 42 3
商業數學 " 42 3
管理學原理 " 42 3
組織行為學 " 42 3
旅遊景點 " 42 3
旅遊服務概論 " 42 3
實踐課I " 140 1.5
實踐課II " 140 1.5
第二學年      
英語溝通技巧I 必修 42 3
英語溝通技巧II " 42 3
日語III/普通話III/葡語III(任選一科)* " 42 3
日語IV/普通話IV/葡語IV(任選一科)* " 42 3
文化遺產管理概論 " 42 3
文物保護概論 " 42 3
文化遺產典籍 " 42 3
文化旅遊 " 42 3
資訊管理系統 " 42 3
統計學 " 42 3
財務管理 " 42 3
文化資源市場學 " 42 3
跨文化旅遊研究 " 42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三學年      
文化遺產淺釋 必修 42 3
文化遺產憲章及法規 " 42 3
質量調查方法 " 42 3
會展管理 " 42 3
人力資源管理 " 42 3
奇趣旅遊 " 42 3
實習 " 6個月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第四學年      
博物館管理 必修 42 3
非物質文化遺產 " 42 3
文化聯繫 " 42 3
數量調查方法 " 42 3
策略管理學 " 42 3
文化遺產管理專題研究 " 42 3
創業管理 " 42 3
論文/計劃書(任選一科) " 42 6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42 3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高階英語 選修 42 3
日語V/普通話V/葡語V(任選一科)* " 42 3
遊客管理 " 42 3
文化遺產優秀管理模式 " 42 3
俱樂部管理 " 42 3
葡萄酒研究 " 42 3
酒店運作 " 42 3
設備及財產管理 " 42 3
成本控制 " 42 3
高階葡萄酒研究 " 42 3
博彩科技 " 42 3
預測技巧 " 42 3
娛樂及休閒管理 " 42 3
中國研究 " 42 3
賭場或博彩管理 " 42 3
服務業當代專題研究 " 42 3
中國商業傳意 " 42 3
溝通與協商 " 42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2 3
會展業概論 " 42 3
節慶與盛會 " 42 3
服務運作管理 " 42 3
廣告及宣傳策略 " 42 3
消費者行為學 " 42 3
目的地品牌 " 42 3
商業道德 " 42 3
博彩業社會及經濟影響 " 42 3
心理學概論 " 42 3
基礎導賞技巧 " 42 3
旅遊規劃與發展 " 42 3
旅遊景點的開發與管理 " 42 3
服務質量管理 " 42 3

*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同一語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