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37/2011
刊登日期:
2011.9.12
版數:
1849
公佈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0/2011號行政命令有不確之處,現依照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姚頴姍”
應為:“姚頴珊”。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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