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經濟局的組織及運作。
- 取消使用登船和離船設施的費用。
- 許可“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分行從事銀行業務。
-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匯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
- 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
- 修改第338/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發行並流通以“世界自然基金會50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核准《蓮花路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心臟科深切治療部供應診療消耗品”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的合同。
- 訂定對招聘及甄選程序實行中央管理的職程。
- 訂定在每一職程內晉升至較高職級所需培訓課程的類型及累積培訓時數。
印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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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