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二零一一年度醫療補貼計劃。
- 修改經第50/2009號行政命令核准並作為其附件的“規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培訓計劃》的原則”第十一條。
- 核准規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的原則。
- 許可訂立執行“石排灣公共房屋CN3地段第一區建造工程”的合同。
-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印務局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檢察長辦公室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海關福利會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審計署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房屋局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樓宇維修基金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修改第27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執行“筷子基公共房屋建造工程”的合同。
- 修改第29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調整經第17/2007號及第21/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9/2006號行政法規《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 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學費津貼制度》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調整第29/2009號行政法規《書簿津貼制度》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 關於準備二零一二年度政府施政方針、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和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的日程表。
- 核准學生福利基金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教育發展基金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修改第54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第93/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第19/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廢止十二月五日第256/94/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