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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提交執行委員會之建議及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之決定,將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交由全體會議進行審議。
根據經第14/2008號法律及第1/2010號法律修改的第11/2000號法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立法會議決通過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