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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第六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設藝術行政證書課程。

二、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該課程授予證書。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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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藝術行政證書課程

授課語言:中文

課程時數:234小時

入學要求:完成高中學歷

藝術行政證書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課時
博物館學導論 必修 42
藝術行政與管理 " 42
文化經濟學導論 " 42
中西藝術鑑賞 " 42
會展管理 " 42
實用中文寫作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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