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103/2010號行政命令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José Cândido de Pinto”

應改為:“José Cândido de Pinho”。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