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50/2010
刊登日期:
2010.12.13
版數:
1012
鑑於公佈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103/2010號行政命令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José Cândido de Pinto”
應改為:“José Cândido de Pinho”。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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