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全體會議第3/2010號議決
公報編號:
44/2010
刊登日期:
2010.11.1
版數:
934-935
立法會根據經第1/2010號法律及第14/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議決如下:
通過二零一一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本身預算,金額為$98,800,000.00元(澳門幣玖仟捌佰捌拾萬元)。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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