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82/201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4/2010
刊登日期:
2010.8.23
版數:
671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發佈本行政命令。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由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