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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7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食物質量與安全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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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暨南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石牌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暨育服務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濠江中學
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食物質量與安全專業課程
大專畢業證書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第一學年    
大學英語(一) 必修 55
大學英語(二) " 55
無機及分析化學 " 55
有機化學 " 55
生物化學 " 55
普通物理學 " 55
食品安全概論 " 55
食品化學 " 55
     
第二學年    
食品微生物學 必修 55
食品毒理學 " 55
食品原料學 " 55
食品生物技術 " 55
食品質量管理學 " 55
食品營養學 " 55
食品法規與標準 " 55
保健食品 " 55
     
第三學年    
食品工藝導論 必修 55
食品衛生學 " 55
食品專業英語 " 55
轉基因食品 " 55
食品添加劑 " 55
食品包裝 " 55
實驗 " 80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零年八月

七、按照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就讀本課程並以及格成績取得文憑者,不排除以後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對相應的文憑作形式上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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