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訂定郵政局財政制度的九月二十七日第50/99/M號法令。
- 增加發行澳門幣拾圓、貳拾圓、壹佰圓、伍佰圓及壹仟圓紙幣。
- 豁免由旅遊局發出的准照及工作證的續期費用。
- 經檢察長提名,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核准樓宇維修基金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核准衛生局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房屋局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許可修改第29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修改經第9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七條。
- 核准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海關福利會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民航局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核准印務局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許可修改第26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新碼頭主體工程擴建–監察”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媽閣區總體城市設計技術顧問”服務合同。
-
第7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食物質量與安全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第31/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廢止若干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