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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5/201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8/2010

刊登日期:

2010.5.3

版數:

292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作為簽訂“組織及經營即發彩票及體育彩票──足球及籃球博彩特許合同”續期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以及合同修改事宜而簽署有關公證書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體育彩票足球及籃球博彩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彩票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5/201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簽訂的“組織及經營即發彩票及體育彩票──足球及籃球博彩特許合同”續期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以及合同修改事宜,簽署有關公證書。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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