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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87/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期限為兩年。

四、課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課。

五、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上述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六、學生如在該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七、新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0/2011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87/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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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分
管理導論 必修 3
統計學 " 3
研究方法 " 3
管理決策方法 " 3
管理經濟學 " 3
營銷管理 " 3
組織行為學 " 3
商業倫理/企業管理中的法律問題(任選一科) " 3
     
學生須從下列十一門科目中選修三門科目:    
營銷調研 選修 3
服務營銷 " 3
消費者行為 " 3
品牌管理 " 3
績效管理 " 3
高級人力資源管理 " 3
組織理論與設計 " 3
企業資源規劃 " 3
項目管理 " 3
管理資訊系統 " 3
綜合管理學專題 " 3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45學分。

葡文版本

第6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六條及第八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南師範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10/2011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20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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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課程
大專畢業證書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第一學年    
高等數學 必修 60
線性代數 " 60
計算機概論 " 60
可視化程序設計(VB等) " 60
邏輯設計 " 60
C語言程序設計 " 60
     
第二學年    
離散數學 必修 60
概率論 " 60
數據結構 " 60
流行數據庫系統及其應用 " 60
面向對象語言程序設計 " 60
計算機組成原理 " 60
     
第三學年    
英語 必修 60
操作系統 " 60
Windows編程 " 60
數據庫系統原理 " 60
微機接口與應用 " 60
計算機網絡 " 60
流行軟件的使用方法 " 60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零年九月

七、按照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就讀本課程並以及格成績取得文憑者,不排除以後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對相應的文憑作形式上的確認。

葡文版本

第65/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六條及第八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南師範大學英語專業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10/2011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6/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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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英語專業課程
大專畢業證書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第一學年    
綜合英語(一) 必修 60
英語聽力 " 60
英語語音 " 60
英語口語 " 60
英語泛讀 " 60
英語語法 " 60
     
第二學年    
綜合英語(二) 必修 60
英語新聞聽力技巧 " 60
英語當代文選 " 60
英語演講與辯論 " 60
商務英語 " 60
中級英語(一) " 60
     
第三學年    
商務函電 必修 60
語言學概論 " 60
英語應用文寫作 " 60
英語詞匯學 " 60
中級英語(二) " 60
初級日語 " 60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零年九月

七、按照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就讀本課程並以及格成績取得文憑者,不排除以後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對相應的文憑作形式上的確認。

葡文版本

第66/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會計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述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期限為兩年。

四、課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課。

五、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上述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六、學生如在該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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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會計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分
成本與管理會計 必修 3
中級會計 " 3
審計學 " 3
商業倫理 " 3
企業管理中的法律問題 " 3
財務報表分析 " 3
稅制與稅務籌劃 " 3
研究方法 " 3
     
學生須從下列七門科目中選修四門科目:    
高級財務會計與實務 選修 3
高級管理會計與實務 " 3
高級審計與實務 " 3
會計資訊系統 " 3
會計制度設計 " 3
高級公司財務 " 3
會計研究專題 " 3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48學分。

葡文版本

第67/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六條及第八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10/2011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8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漢語言文學專業課程
大專畢業證書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第一學年    
現代漢語(一) 必修 60
現代漢語(二) " 60
文學概論 " 60
基礎寫作 " 60
中國現代文學 " 60
中國當代文學 " 60
     
第二學年    
古代漢語(一) 必修 60
古代漢語(二) " 60
應用寫作 " 60
先唐文學 " 60
唐宋文學 " 60
元明清文學 " 60
     
第三學年    
中國近代文學 必修 60
教育學 " 60
教育心理學 " 60
現代文學專題研究 " 60
港澳台文學 " 60
秘書學 " 60
英語 " 60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零年九月

七、按照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就讀本課程並以及格成績取得文憑者,不排除以後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對相應的文憑作形式上的確認。

葡文版本

第6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並執行載於本批示附件並作為本批示組成部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在熱帶氣旋及暴雨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

二、廢止第34/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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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學校在熱帶氣旋及暴雨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

一、熱帶氣旋

(一)在上午七時正仍然懸掛三號風球,幼兒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班級於上午停課,但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的班級照常上課;

(二)在中午十二時正仍然懸掛三號風球,幼兒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班級於下午停課,但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的班級照常上課;

(三)在上午七時正仍然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所有教育階段的班級於上午停課;

(四)在中午十二時正仍然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所有教育階段的班級於下午停課;

(五)當日曾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如果八號或以上風球除下,並在上午七時正仍然懸掛三號風球,所有教育階段的班級在翌日始恢復上課。且此情況本款(一)、(二)兩項規定不適用;

(六)當風球懸掛時,學生已在學校內,則應停留在該處,而有關學校的領導人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直至學生離校回家;

(七)學校的領導人應取消或延期舉行停課期間的校內測驗、考試和課外活動。如果延期舉行考試,則各科考試依原定時間表的順序延期舉行。

二、暴雨

(一)當暴雨警告信號在上午七時至九時發出或仍然生效,所有教育階段的班級於上午停課;

(二)當暴雨警告信號在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發出或仍然生效,所有教育階段的班級於下午停課;

(三)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學校的領導人必須確保校舍正常開放及安排必要的人員照顧已返抵學校的學生;

(四)學校的領導人應取消或延期舉行停課期間的校內測驗、考試和課外活動。如果延期舉行考試,則各科考試依原定時間表的順序延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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