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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8/201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授權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一切所需權力,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簽訂的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相關的公證書。

第二條

廢止

廢止第4/2010號行政命令

第三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