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5/2010

刊登日期:

2010.2.1

版數:

73

  •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5/2009號行政命令。
相關法規 :
  • 第65/2009號行政命令 - 確定委任若干名檢察院司法官為助理檢察長,以及另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以合同制度任用為助理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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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檢察長辦公室 - 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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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65/2009號行政命令的葡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Un Man Kuok”

    應改為:“Kuok Un Man”;

    原文為:“Paulo Martins Chan”

    應改為:“Chan Paulo Martins”。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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