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及(十六)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第28/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二)項及第六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授予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禮賓暨公關部勞績獎章。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