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4/2009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8/2009

刊登日期:

2009.11.30

版數:

1677-1678

  • 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的中文、葡文及英文名稱分別更改為“聖若瑟大學”、“Universidade de Sao Jose”及“University of Saint Joseph”。
相關法規 :
  • 第207/96/M號訓令 - 許可設立澳門大學校際學院,並核准有關章程。
  •  
    相關類別 :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聖若瑟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4/2009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更改名稱

    一、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的中文、葡文及英文名稱分別更改為“聖若瑟大學”、“Universidade de São José”及“University of Saint Joseph”。

    二、凡載於經八月十二日第207/96/M號訓令核准的章程、其他法規或規章性法規的有關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的提述,均視為對聖若瑟大學的提述。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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