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42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3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3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3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3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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