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6/2009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2/2009

刊登日期:

2009.6.1

版數:

799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作為簽訂“組織及經營即發彩票及體育彩票——足球及籃球博彩特許合同”續期及修改有關公證書的簽署人。
相關法規 :
  • 更正 - 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26/2009號行政命令。
  •  
    相關類別 :
  • 體育彩票足球及籃球博彩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彩票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6/2009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簽訂的“組織及經營即發彩票及體育彩票──足球及籃球博彩特許合同”的續期、修改事宜,簽署有關公證書。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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