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19/2009

刊登日期:

2009.5.11

版數:

721-722

  •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3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核准獄警隊伍職程內副警長職級的晉升開考甄選程序中評分及最後評分的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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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保安部隊職程 - 懲教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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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的第3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的中文及葡文版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第13/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二)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

    應改為:“……第13/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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