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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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2009號行政法規:
第4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執行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4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執行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4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發行並流通以“傳統工具 二”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第5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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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2009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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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