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英語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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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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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 英語專業課程 大專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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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學時 |
第一學年 | |
基礎英語(一) | 60 |
VOA新聞聽力技巧 | 60 |
英語語音 | 60 |
英語口語 | 60 |
英語泛讀 | 60 |
英語語法 | 60 |
第二學年 | |
基礎英語 (二) | 60 |
BBC新聞聽力技巧 | 60 |
英語當代文選 | 60 |
英語演講與辯論 | 60 |
經貿英語視聽說 | 60 |
經貿英語閱讀 | 60 |
第三學年 | |
經貿英語寫作 | 60 |
基礎日語 | 60 |
日語閱讀 | 60 |
日語聽力 | 60 |
中級英語 | 60 |
英語應用文寫作 | 60 |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九年二月
七、按照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就讀本課程並以及格成績取得文憑者,不排除以後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對相應的文憑作形式上的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