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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更正

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的第10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所載的博士學位課程(研究領域:教育學、工商管理、資訊系統、歷史學、宗教研究、政府研究、環球學、心理學、科學)學習計劃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每週學時”

應改為:“課時”。

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