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5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印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15/2008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