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鹹潮應變措施小組的存續期延長。
- 禁止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或透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隻或飛機將可能有助於濃縮相關活動、後處理或重水相關活動,或有助於發展核武器運載系統的所有物項、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到伊朗,或為在伊朗境內使用或使伊朗受益。
- 禁止從伊朗進口任何武器或有關材料,不論其是否源於伊朗領土。
- 訂定為公共部門提供清潔和保安服務的僱員的最低工資。
-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臨時碼頭港池航道開挖疏濬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簽訂向新聞局提供網上剪報服務的合同。
- 第7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廢止十一月二十日第194/89/M號訓令及四月二十二日第72/91/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