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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2007

刊登日期:

2007.8.6

版數:

1380-1381

  • 修改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葡萄牙語及法語學士學位課程的名稱,並核准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96/94/M號訓令 - 核准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更改現代語言及文學學士學位之萄葡牙語及法語課程之學術及教學編排之名稱與學習計劃。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城市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四月十八日第96/94/M號訓令核准的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葡萄牙語及法語學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現代語言及文學-葡萄牙語及法語專業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本批示生效後入讀的學生,而已就讀本課程的學生可按照四月十八日第96/94/M號訓令核准的學習計劃,或可向校方申請並經批准轉入新學習計劃,以完成其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現代語言及文學-葡萄牙語及法語專業

    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現代語言及文學-葡萄牙語及法語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的正常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遙距教育形式,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法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4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完成附件二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180學分;

    二、修讀校內其他葡文學制的學士學位課程或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選修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筆試的最後評核和作業及格。

    附件二

    現代語言及文學-葡萄牙語及法語專業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分
    語言學入門 必修 10
    文學入門 " 10
    葡萄牙現代及當代文學 " 10
    葡萄牙語語音及音韻學 " 5
    葡萄牙語詞法 " 5
    葡萄牙語句法及語義學I " 5
    葡萄牙語句法及語義學II " 5
    法語I " 10
    法語II " 10
    法語III " 10
    法語IV(法語及法語語言學) " 10
    法國現代及當代文學 " 10
    葡國社會及文化概論 " 5
    葡國社會及文化I " 5
    法國社會及文化 " 10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 10
    葡萄牙語語言史 " 10
    葡萄牙中世紀文學 " 10
    葡萄牙古典文學 " 10
    法國中世紀文學 " 10
    法國古典文學 " 10

    註: 學年制科目為10學分,學期制科目為5學分。

    法規:

    第6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2007

    刊登日期:

    2007.8.6

    版數:

    1382-1385

    • 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商業科技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聖若瑟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商業科技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課程頒授學士學位,並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商業科技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管理

    二、專業範圍:商業科技管理

    三、課程的正常期限:四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53學分

    五、授課語言:英文/中文/葡文

    附件二

    商業科技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每週
    學時
    學分
    社群的建立 必修 2 2
    引導閱讀 " 2 2
    知識與人文學 " 2 2
    生命實驗室 " 2 2
    生命與科學 " 2 2
    澳門研究 " 2 2
    思考與論證 " 2 2
    世界實驗室 " 2 2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離散數學與數位系統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計算機結構與操作系統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數據結構、計算程式和電腦系統設計模式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網路與分佈式系統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物件導向程式設計與程序碼重用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數據庫系統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電腦模擬及仿真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作室——人工智能 " 3 3
    商業科技管理——軟件工程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工程計劃管理 " 3 3
    商業科技管理——資訊系統管理 " 3 3
    商業科技管理——會計I " 3 3
    商業科技管理——企業市場學 " 3 3
    商業科技管理——財務基礎 " 3 3
    商業科技管理——企業經營 " 3 3
    商業科技管理——商業營運管理 " 3 3
    電腦保安 " 2 2
    設計思考與系統化創意 " 3 3
    電子商務 " 3 3
    競爭策略經濟學 " 2 2
    人體工程學 " 3 3
    普通數學I " 3 3
    普通數學II " 3 3
    環球策略管理 " 3 3
    監控系統 " 3 3
    機率與統計 " 3 3
    商業科技管理人材實務 " 3 3
    程序設計入門 " 1.5 1.5
    程序設計 " 1.5 1.5
    服務業運作 " 2 2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 2 2
    網頁開發 " 3 3
    英語I " 3 3
    英語II " 3 3
    英語III " 3 3
    英語IV " 3 3
    英語V " 2 2
    英語VI " 2 2
    英語VII " 2 2
    英語VIII " 2 2
    葡語I " 3 3
    葡語II " 2 2
    葡語III " 3 3
    葡語IV " 2 2
    普通話I " 2 2
    普通話II " 3 3
    普通話III " 2 2
    普通話IV " 3 3
    實習 " 4 4
    習作 " 4 4

    註: 除科目“習作”外,其餘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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