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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3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拉丁美洲研究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本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按照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本課程還包括就專業題目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四、課程的正常期限為兩年。

五、課程以英語授課。

六、學生如在該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學位後文憑。

七、本課程頒授碩士學位,並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

拉丁美洲研究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課時 學分
殖民與後殖民研究理論 必修 42 3
民族主義與國民身份 " 42 3
中國的國際經濟合作與投資 " 42 3
研究的方法、來源及趨勢 " 42 3
比較政治:拉丁美洲的暴力、革命及公民權 選修 42 3
國家與公民:民主和人權鬥爭 " 42 3
拉丁美洲的種族 " 42 3
拉丁美洲的宗教、發展與社群 " 42 3
拉丁美洲的問題:健康、貧困與人權 " 42 3
拉丁美洲的環境及發展 " 42 3
拉丁美洲的城市及社會轉變 " 42 3
拉丁美洲的全球化、地區一體化及經濟合作 " 42 3
研究設計與方法 必修 3
論文 " 9

註:

1. 學生須修讀四門選修科目。

2.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葡文版本

第3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中國與歐洲比較研究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本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按照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本課程還包括就專業題目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四、課程的正常期限為兩年。

五、課程以英語授課。

六、學生如在該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學位後文憑。

七、本課程頒授碩士學位,並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

中國與歐洲比較研究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課時 學分
比較歷史:歐洲和中國對現代世界的影響 必修 42 3
比較政治與民族塑造制度 " 42 3
比較經濟:理論、工業化及發展 " 42 3
比較立憲及立法制度 " 42 3
中國和歐洲的革命及社會運動 選修 42 3
全球化對中國和歐洲的影響 " 42 3
中國和歐洲的經濟合作與競爭 " 42 3
中國和歐洲的文化、宗教及科技 " 42 3
中國和歐洲的跨文化關係 " 42 3
中國和歐洲的城市及都市生活 " 42 3
中國的歐洲基督傳教團體與教會 " 42 3
研究設計與方法 必修 3
論文 " 9

註:

1. 學生須修讀四門選修科目。

2.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葡文版本

第3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葡語國家研究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本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按照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本課程還包括就專業題目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四、課程的正常期限為兩年。

五、課程以英語授課。

六、學生如在該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學位後文憑。

七、本課程頒授碩士學位,並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

葡語國家研究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課時 學分
殖民與後殖民研究理論 必修 42 3
民族主義與國民身份 " 42 3
中國的國際經濟合作與投資 " 42 3
研究的方法、來源及趨勢 " 42 3
葡語國家和地區:戰爭、意識形態及發展 選修 42 3
葡萄牙、巴西與葡語國家和地區:競爭和合作策略 " 42 3
國家與公民:民主和人權鬥爭 " 42 3
葡語國家和地區的葡語及民族建立 " 42 3
葡語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及經濟改革 " 42 3
葡語國家和地區的遷移動態 " 42 3
葡語國家和地區的全球化及經濟合作 " 42 3
葡語國家和地區的議題:健康、貧困與發展 " 42 3
研究設計與方法 必修 3
論文 " 9

註:

1. 學生須修讀四門選修科目。

2.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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