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7/2007

刊登日期:

2007.4.23

版數:

918

  • 訂定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開始接受申請的日期。
相關法規 :
  • 第9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
  •  
    相關類別 :
  • 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海事及水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9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而截止申請日期將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另行訂定。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劉仕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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