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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4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標題之中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二零零七年度專有預算”

應改為:“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