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4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標題之中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二零零七年度專有預算”
應改為:“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