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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確認香港理工大學開辦的社會工作文學碩士學位(家庭本位實務及家庭治療)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學生須取得三十學分,包括完成五門必修科目、四門選修科目及綜合研究報告,方可獲授予碩士學位。

三、學生如取得二十一學分,包括完成五門必修科目及兩門選修科目,可選擇以學位後文憑學銜畢業。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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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香港理工大學
香港九龍紅磡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理工學院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
 總址: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高美士街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
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社會工作文學碩士學位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家庭本位實務及家庭治療)
碩士學位
     
五、課程期限:   三年或六個學期
六、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分
精要治療 必修 3
家庭治療之演進:結構取向及系統取向 " 3
家庭發展:婚姻、分居、離婚與重組家庭 " 3
社會情境及倫理 " 3
實務研究 " 3
     
學生須從下列科目中修讀其中四門選修科目:    
家校合作:理論與實踐 選修 3
青少年犯罪與家庭 " 3
家庭暴力 " 3
管教、親密關係與家庭 " 3
後現代家庭治療:女性主義模式及敘事治療模式 " 3
泛珠三角經濟發展與民生 " 3
病態賭博與家庭問題 " 3
     
論文(綜合研究報告) 必修 3

七、開課日期:二零零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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