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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4/2007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獨一條

透過第22/2005號行政命令獲許在澳門設立並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的“Aviva General Insurance Limited”,中文名稱為“英傑華一般保險有限公司”,獲許改名為“MS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中文名稱為“MSIG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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