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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經第3/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核准郵政儲金局的標誌,其式樣載於本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
二、該標誌須按上述附件指定的色彩及特徵印製。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若為負像,所有顏色均呈白色)
色彩說明
字樣的詳細說明
中文: | “郵政儲金局”採用“DF Hei Medium”字體。 |
“澳門郵政”採用“DF Yan Bold-B5”字體。 | |
葡文: | “Caixa Económica Postal”採用“Granite Sans”字體。 |
“Correios de Macau”採用“65 Helvetica Medium”字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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