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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6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 88/99/M 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第21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二元 225,000枚
澳門幣二元五角 225,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22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十元郵票之小型張 225,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五萬六千二百五十張小版張,其中一萬四千零六十二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葡文版本

第16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191,000.00(澳門幣壹拾玖萬壹仟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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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I. 二零零五年度管理結餘之運用

將二零零五年度之管理結餘澳門幣二百三十三萬七仟一百七十六元四角($ 2,337,176.40),全數撥入一般儲備帳目(C/51)中, 使儲備總額達至澳門幣三仟九百五十四萬二仟零八十五元七角二分($ 39,542,085.72) 。

II. 二零零六年度經營預算之追加

(澳門幣 MOP)

帳目編號 項目 最初預算 追加款項 實際金額
 

收入

     
71 保費從價收入 1,800,000.00 191,000.00 1,991,000.00
 

結餘

     
89 本期營業結餘淨值 1,994,000.00 191,000.00 2,185,000.00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於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潘志輝,尹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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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 8,070,788.33(澳門幣捌佰零柒萬零柒佰捌拾捌元叁角叁分),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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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帳目編號 項目 金額(澳門幣)
撥款之追加
 

收益

 
7419 從上年度轉入之結餘 8,070,788.33
 

成本

 
695 不可預計費用之準備 8,070,788.33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張祖榮——執行委員: 陳敬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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