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三年制工商管理(電子商務)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華僑大學 中國福建省泉州市 |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 總址: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 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 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
工商管理(電子商務)專業 大專畢業證書 |
五、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學時 |
微觀經濟學 | 54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54 |
企業組織與管理 | 54 |
宏觀經濟學 | 54 |
應用統計學 | 48 |
電子商務導論 | 48 |
科目 | 學時 |
消費者行為學 | 48 |
會計學基礎與財務會計 | 54 |
電子商務中的網絡技術 | 54 |
網絡營銷 | 48 |
網站建設 | 48 |
電子商務物流 | 48 |
金融電子化與電子貿易 | 54 |
科目 | 學時 |
軟件工具 | 48 |
數據庫設計技術與實現 | 54 |
管理信息系統 | 54 |
電子商務中介 | 48 |
商務英語﹙一﹚ | 48 |
項目管理 | 48 |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