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以便簽訂關於《駐澳門部隊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維持社會治安、救助災害協調機制的安排》。
-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簽訂《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
- 核准及執行民政總署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印務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工商業發展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文化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審計署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許可簽訂“向衛生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合同。
- 核准及執行澳門大學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衛生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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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三個體育場館及其設施撥予體育發展局。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158/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印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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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佈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0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