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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33/2005號行政命令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更正。

原文為:“瑞士豐泰保險(澳門)有限公司”,

應改為:“瑞士豐泰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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