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8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5/2005

刊登日期:

2005.8.29

版數:

903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首次發鈔一百週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首次發鈔一百週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27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75,000枚
    澳門幣三元 275,000枚
    澳門幣四元五角 27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 275,000枚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5/2005

    刊登日期:

    2005.8.29

    版數:

    904

    • 發行並流通以“第四屆東亞運動會──2005澳門”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第四屆東亞運動會 — 2005澳門」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27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75,000枚
    澳門幣二元 275,000枚
    澳門幣二元五角 275,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275,000枚
    澳門幣四元五角 27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 275,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三萬七千五百張,其中三萬四千三百七十五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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