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根據行政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提交執行委員會之建議及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之決定,將二零零四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交由全體會議進行審議。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立法會議決通過其二零零四年度管理帳目及報告。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