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行政長官在“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 核准及執行審計署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圖書館”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核准及執行印務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發行並流通以“西灣大橋”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核准及執行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文化基金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核准及執行學生福利基金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訂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所規定行為的應繳納費用。
- 設立《法律改革辦公室》。
- 設立名為《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的諮詢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