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8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對外規範性批示

公報編號:

3/2005

刊登日期:

2005.1.17

版數:

99-103

  • 核准《“Q撲克”法定規章》。
相關法規 :
  • 第16/2001號法律 - 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相關類別 :
  • 博彩規章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對外規範性批示

    考慮到承批公司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為了引入名為 “Q撲克”的幸運博彩新方式而作出的闡述;

    考慮到博彩監察協調局的贊同意見及其對於施行上述博彩規則而作出的建議書;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分別根據第16/2001號法律第三條第四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對外規範性批示。

    一、許可承批公司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名為 “Q撲克”的幸運博彩。

    二、核准載於附件內《“Q撲克”法定規章》,此規章為本對外規範性批示的組成部份。

    三、本對外規範性批示自公佈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Q撲克”法定規章

    第一條

    用具

    “Q撲克”用具包括:

    (一)一副共五十二張的紙牌;

    (二)一個派牌盒和一張作割牌之用的白咭;

    (三)一部洗牌機。

    第二條

    門數

    一、每張檯證設有坐位八門或八門以上,當中包括莊荷的在內。

    二、檯證上博彩者的每一門均劃有兩格供下注之用:靠近莊荷的一格為下注於“多寶”之用,而最外一格為下注於“與莊荷博彩”之用。

    第三條

    開始程序

    洗牌方法分為兩種:

    (一)莊荷用手洗牌,用白咭割牌,然後將白咭放在牌底,再將整副紙牌放入派牌盒內;

    (二)莊荷利用洗牌機進行機械式洗牌,無須割牌。

    第四條

    紙牌點數

    紙牌點數依下列標準由大至小順序如下:

    (一)紙牌花色:黑桃、紅心、梅花、鑽石;

    (二)牌面點數:A、K、Q、J、10、9、8、7、6、5、4、3、2;

    (三)形成「順」時:“A、K、Q”、“K、Q、J”、“Q、J、10”、“J、10、9”、“10、9、8”、“9、8、7”、“8、7、6”、“7、6、5”、“6、5、4”、“5、4、3”、“4、3、2”、“A、2、3”。

    第五條

    投注瓣數

    一、博彩者可選擇以下瓣數投注:

    (一)“多寶”;

    (二)“與莊荷博彩”。

    二、博彩者下注時可選擇作單式投注,或可選擇從上款投注瓣數中作組合式投注。

    第六條

    投注程序

    博彩者須循以下程序投注:

    (一)可投注一門或多門且得與其他博彩者作同門投注;

    (二)牌局中,派出第一張牌後不接受下注;

    (三)坐位博彩者方可持牌,持牌時不得離開博彩桌;

    (四)完成上述各項的程序後,進行牌局定勝負。

    第七條

    派牌

    派牌方法如下:

    (一)莊荷用派牌盒時,由左至右順時針方向派牌,牌面向下,有投注的每門輪流每次派一張,莊荷最後獲牌,直至每門各獲派三張牌為止;

    (二)莊荷用洗牌機時,牌張同樣由左至右派發,有投注的每門一次派三張牌,牌面向下,莊荷最後獲牌。

    第八條

    紙牌組合之大小

    博彩組合由大至小順序如下:

    (一)“同花順”:三張花色相同且順序的牌。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同花順”,以各牌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各牌點數相同,則持花色較大者勝;

    (二)“三條”:三張點數相同的牌。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三條”,則以持點數較大者勝;

    (三)“順”:三張順序而花色不同的牌(例如:6、7、8)。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順”,先以各牌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各牌點數相同,則持花色較大者勝;

    (四)“同花”:三張花色相同而不順序的牌(例如:10、7、5)。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同花」,以三張牌中點數最大的一張定出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次大點數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此類推直至定出勝負;如各牌點數均相同,則持花色較大者勝;

    (五)“一對”:兩張點數相同的牌配一張散牌(例如:9、9、5)。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一對”,以對子的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散牌的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散牌點數亦相同,則以散牌的花色定勝負,持花色較大者勝;

    (六)“三張散牌”:三張不成“順”、不成“同花”亦不成“一對”的牌。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三張散牌”,以點數最大的一張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次大點數的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此類推直至定出勝負;如散牌點數均相同,則以點數較大一張牌之花色定勝負,持花色較大者勝。

    第九條

    牌局程序及彩金

    展開牌局程序規則為:

    (一)博彩者開牌後,莊荷檢查博彩者下注於“多寶”之輸贏;持“三張散牌”者輸掉“多寶”;

    (二)“多寶”賠彩完成後,博彩者可決定“與莊荷博彩”與否;

    (三)如不跟隨莊荷,則博彩者輸掉其所作投注金額的一半;博彩者須在莊荷紙牌被掀開前作出決定,一經決定不得廢止;

    (四)莊荷的一門持Q散牌或Q散牌以上之組合點數方可跟其他博彩者進行牌局;

    (五)如莊荷一門持牌之組合點數少於Q散牌,則博彩者獲得投注金額的一半;

    (六)如莊荷符合(四)項的規定,而其牌張的組合點數大於博彩者,則莊荷收去博彩者的投注;

    (七)如莊荷得與博彩者進行博彩,但莊荷持牌的組合點數少於博彩者,則按以下派彩表賠彩予勝出的博彩者:

    (1)“同花順”:一賠三;

    (2)“三條”:一賠二;

    (3)“順”:二賠三;

    (4)其它:一賠一。

    第十條

    “多寶”賠彩

    “多寶”投注瓣數勝出的投注按以下派彩表賠彩:

    (一)“同花順”:一賠四十;

    (二)“三條”: 一賠三十;

    (三)“順”:一賠六;

    (四)“同花”: 一賠四;

    (五)“對子”: 一賠一。

    第十一條

    不當情事

    遇紙牌擺放不當情況時,應按以下程序處理:

    (一)牌局中派牌順序不正確、向一門派出的牌數有異,該局作無效,投注亦作廢,此時應重新開始牌局並重新派牌;

    (二)如派牌時錯誤地陽開一張或多張牌,該局維持有效並如常進行投注及牌局;

    (三)如錯誤地陽開莊荷的一張牌,則該局無效,投注亦作廢;

    (四)如錯誤地派牌給沒有作出任何投注的一門,該門視作無效並如常進行牌局;

    (五)如派牌過程中洗牌機失靈,該局作廢,此時須另更換洗牌機或改用派牌盒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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