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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7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為使華南師範大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能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南師範大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之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學習計劃適用於2004/2005學年開始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第7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
天河區石牌
二、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英語 必修 120 4
心理學基本原理 必修 60 3
心理統計與測量 " 60 3
實驗心理學 " 60 3
發展心理學研究 " 60 3

第二學年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人格心理學研究 必修 60 3
教育心理學研究 " 60 3
心理學研究方法與論文撰寫 " 60 3
社會心理學研究 選修 60 3
臨床心理與診斷 " 60 3
心理諮詢與治療 " 60 3
管理心理研究 " 60 3
心理分析研究 " 60 3

備註:學生應從五門選修科中選修兩門。

第三學年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學位論文及答辯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四年十月

葡文版本

第71/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為使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能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之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學習計劃適用於2004/2005學年開始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第79/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
天河區石牌
二、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應用心理學專業
碩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英語 必修 120 4
心理學基本原理 " 60 3
心理統計與測量 " 60 3
實驗心理學 " 60 3
發展心理學研究 " 60 3

第二學年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人格心理學研究 必修 60 3
社會心理學研究 " 60 3
心理學研究方法與論文撰寫 " 60 3
臨床心理與診斷 選修 60 3
教育心理學研究 選修 60 3
心理諮詢與治療 " 60 3
管理心理研究 " 60 3
心理分析研究 " 60 3

備註:學生應從五門選修科中選修兩門。

第三學年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學位論文及答辯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