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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69/2004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中藥學術範圍之中藥生產及營銷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課程學科的授課期最短為十二個月,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四、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碩士及博士學位頒授形式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該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五、論文的提交及答辯應在課程授課的部分結束後二十四個月內或於有關規章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六、課程以中文授課。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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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藥生產及營銷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分
概率統計 必修 2
專業英語 " 4
中醫藥學基礎 " 3
藥用植物學 " 2
中藥化學 " 2
中藥炮製學 " 2
中藥藥劑學 " 3
中藥鑑定學 " 2
管理學原理 " 2
醫藥市場營銷學 " 2
醫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 2
中藥生產運作管理 " 2
質量管理專題 " 2
成本管理 " 2
藥品消費者行為學 " 2
中藥研發管理 " 2
藥事法規 " 2
論文 _ _

               總學分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