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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7/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的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和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大學法學院開設英文法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英文法學碩士學位課程設有下列專業:

(一)歐洲聯盟法;

(二)國際法;

(三)比較法。

三、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的學習計劃,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四、課程的授課期為十二個月。

五、根據二月二十八日第15/94/M號法令第五條第三款b)項的規定,課程尚包括一篇原創論文的撰寫和答辯。

六、論文的提交和答辯應在部分科目授課結束後的十二個月內或有關規章所訂期限內進行。

七、授課語言為英文。

八、本批示適用於2003/2004學年開始入讀的學生。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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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英文法學碩士學位課程——歐洲聯盟法專業、國際法專業和比較法專業的學習計劃

歐洲聯盟法專業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國際公法 必修 3 3
比較法系 " 3 3
歐洲聯盟法 " 3 3
歐洲聯盟組織法 特別選修(1) 5 5
歐洲聯盟經濟法 " 5 5
歐洲聯盟政策 選修(2) 3 3
歐洲社會法 " 3 3
內部事務和移民政策 " 3 3
歐洲法研討課 必修 2 2
       
第二學年      
論文

註:(1)學生必須從所修讀專業的特別選修科目中選讀一門。

(2) 學生必須從三個專業的所有特別選修和選修科目中選讀三門,其中一門必須屬於所修讀的專業。

國際法專業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國際公法 必修 3 3
比較法系 " 3 3
歐洲聯盟法 " 3 3
國際經濟法 特別選修(1) 5 5
國際刑法 " 5 5
國際人權法 " 5 5
國際組織法 " 5 5
聯合國法 選修(2) 3 3
國際人道法 " 3 3
國際環境法 " 3 3
海洋法 " 3 3
航空法 " 3 3
國際私法 " 3 3
世界貿易組織總論 " 3 3
國際貿易法 " 3 3
國際商事爭端解決 " 3 3
知識產權法 " 3 3
國際法研討課 必修 2 2
       
第二學年      
論文

註:(1)學生必須從所修讀專業的特別選修科目中選讀一門。

(2) 學生必須從三個專業的所有特別選修和選修科目中選讀三門,其中一門必須屬於所修讀的專業。

比較法專業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國際公法 必修 3 3
比較法系 " 3 3
歐洲聯盟法 " 3 3
歐洲大陸法 特別選修(1) 5 5
普通法 " 5 5
中國法 選修(2) 5 5
澳門法 " 5 5
香港法 " 5 5
印度法 " 3 3
伊斯蘭法 " 3 3
日本法 " 3 3
法律文化史 " 3 3
比較法研討課 必修 2 2
       
第二學年      
論文

註:(1)學生必須從所修讀專業的特別選修科目中選讀一門。

(2) 學生必須從三個專業的所有特別選修和選修科目中選讀三門,其中一門必須屬於所修讀的專業。

葡文版本

第29/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的《使用望廈體育館收費表》,該附件為本批示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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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使用望廈體育館收費表

運動場地 每小時收費
(非假日)
每小時收費
(假日)
空調費
(每小時)
A館或B館 $ 50.00 $ 150.00 $ 200.00
其他設施
設施 每小時收費
(公共機構)
每小時收費
(私人機構)
日間
(09H00-
18H00)
夜間
(18H00-
22H00)
日間
(09H00- 18H00)
夜間
(18H00-22H00)
培訓室 $ 150.00 $ 200.00 $ 200.00 $ 300.00
會議室 $ 250.00 $ 350.00 $ 400.00 $ 450.00
會議室(有翻譯設施) $ 400.00 $ 500.00 $ 600.00 $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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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3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英國伯明翰大學Birmingham College of Food, Tourism and Creative Studies開辦的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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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伯明翰大學 Birmingham College of Food, Tourism and Creative Studies
Summer Row, Birmingham, B3 1JB, U.K.
二、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澳門科技大學
三、 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科技大學
澳門仔偉龍馬路
四、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書: 酒店管理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學時 學分
國際旅遊款待業 28 20
營運決策 28 20
研究方法 28 20
資源管理 28 20
旅遊款待業發展 28 20
危機策略管理 28 20
論文撰寫 60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