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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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5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及執行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四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58/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9/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 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具資格的指定實體,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專利註冊申請製作發明的審查報告書,以及核准使用於申請由所述實體授予的專利或專利申請延伸至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印件格式
第6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1/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9/2004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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