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對已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內公佈的第83/2003號行政命令葡文文本內的不正確之處,更正如下:
該行政命令獨一條中的“Hon Peng Wa”應改為 “Hong Peng Wa”。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