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42/200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根據第5/1999號行政命令獲任命的下列外籍檢察院司法官,其聘用合同獲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 Augusto Serafim de Basto do Vale e Vasconcelos(韋高度);
- Vitor Manuel Carvalho Coelho(高偉文);
- Manuel de Amorim Corga(高文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請查閱: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