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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42/200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根據第5/1999號行政命令獲任命的下列外籍檢察院司法官,其聘用合同獲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Augusto Serafim de Basto do Vale e Vasconcelos(韋高度);
Vitor Manuel Carvalho Coelho(高偉文);
Manuel de Amorim Corga(高文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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